甲对乙有10万元债权,乙对甲有10万元到期债权,现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让与丙,并通知乙。对此,下列分析中,正确的是()
A.甲丙间债权让与协议,自通知乙时生效
B.甲丙间债权让与协议,通知乙前为效力未定
C.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甲主张债的抵销
D.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
A.甲丙间债权让与协议,自通知乙时生效
B.甲丙间债权让与协议,通知乙前为效力未定
C.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甲主张债的抵销
D.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
第1题
A.请求乙公司偿还10万元
B.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
C.请求乙公司承担10万元的担保责任
D.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
第2题
A.要求甲清偿10万元,乙清偿20万元,丙清偿10万元,不要求丁清偿
B.要求甲一人清偿全部40万元
C.要求甲、乙共同清偿40万元
D.要求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人各清偿10万元
第3题
A.甲乙丙应当就未缴纳的5万元向公司承担连带补交责任
B.若公司资不抵债,债权人丁主张乙、丙承担责任,则乙、丙应当和甲对债权人在5万元的范围内负有连带出资责任
C.设乙以专利权出资,该专利评估是由公平评估事务所评估的,实际价值为10万元,但评估作价30 万元,那么公平事务所应当在2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
D.设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,该土地使用权评估是
由合众评估事务所评估的,但该地实际价值10万元
而评估为20万元,因此造成了债权人戊的损失,如果
合众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,则不承担责任
第4题
A.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
B.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
C.若丙不对甲清偿,甲可以要求乙清偿
D.若乙对甲清偿,则构成代为清偿
第5题
A.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,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
B.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,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
C.甲煤矿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,并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
D.甲煤矿在抵销后无须偿还债务,也不拥有破产债权
第6题
A.甲被除名后,对乙、丙、丁作出除名决议之日以后的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
B.甲被除名后,仍然应当对接到除名通知之日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
C.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
D.甲被除名后,仍然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其5 万元出资
第7题
A.甲被除名后,仍应当对乙、丙、丁作出除名决议之日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
B.甲被除名后,仍然应当对接到除名通知之日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
C.如果甲对除名决议有异议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
D.甲被除名后,仍然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其5万元出资
第8题
2012年4月1日,甲乙之间又约定一份协议――《协议1》甲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200万元债务。但甲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名下,而是将之按照市场价格出让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办理了转让登记。
2013年4月1日,甲向丁借款50万元,且同时甲的朋友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,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。李某为该5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,办理了登记。戊与丁签订了《协议二》,约定甲欠丁的50万元债务由戊和甲一起承担,李某对《协议二》并不知情。
同年5月,丁对甲的债权到期,甲财力不足。甲偶然搭乘朋友的车去上班,但是甲明知朋友没有驾驶证为了节省钱就去搭载后来遭遇车祸,花费医药费共计40万元,甲的朋友对车祸的发生负全责。
丁查知郑某作为甲的债务人尚有40万货款债务到期未偿还,而甲又怠于向郑某主张权利。
问题:甲在车祸中是否有过错
第9题
A.有权要求将该批货物收回
B.有权要求解除该质押关系
C.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
D.置之不理,且不再偿还债务
第10题
A.79
B.279
C.300
D.600
第11题
二、(本题20分)
案情:
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、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、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,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。甲乙双方同时约定:汇票承兑前,A楼房不过户。
其后,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、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。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。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。
2005年9月,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。经甲公司、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: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;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,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,其原持有丁公司50%的股份,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%,其余10%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,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%的股权。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,据此,丁公司变更登记为:甲公司、丙公司、贾某分别持有50%、40%和10%的股权;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。
丙公司退出后,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,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、贾某反对的情况下,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。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,同时,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。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,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: "同意担保,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。"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,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:"承兑,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。"
2006年6月5日,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。债权申报期间,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、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,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。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。
问题:
1.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?为什么?